項目名稱 |
華山路(湖南東路至雨山東路)道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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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18-2024-03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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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華山路(湖南東路至雨山東路)道路建設工程項目設計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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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18-2024-035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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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安徽江東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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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一代碼 |
2404-340503-04-01-9657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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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30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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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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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馬鞍山市雨山區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王璐 0555-520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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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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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8/20 9:00:00 |
計劃工期 |
總服務期為45日歷天。簽訂合同后10日歷天內完成方案設計;方案設計通過審查后10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等工作;初步設計及概算通過審查后25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工作(含按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施工圖預算)(圖紙審查及文件審批均不在上述服務期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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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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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候選人 |
名 稱 |
合肥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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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和市政行業(橋梁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和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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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五河路2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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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222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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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尹凱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正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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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14)93436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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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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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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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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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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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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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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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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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省交通規劃設計研究總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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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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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區彩虹路100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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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2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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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唐國喜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市政工程相關專業正高級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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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2019)934004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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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負責人要求 |
質量標準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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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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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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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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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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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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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業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企業業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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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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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蔣超;0555-5200310)。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定時間內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系人:馬工,聯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